第一阶段:孕前检查


检查项目:生殖系统检查
ABO血型和RH血型、心肝肾功能检查、血、尿常规、甲功、B超、宫颈癌筛查(TCT、HPV)、分泌物检查。
根据个人需要选择项目:妇科内分泌(不良生育史)
TORCH检查(弓形虫、病毒)。
染色体检查(不良分娩史)。
特别提醒:
孕前3~6个月开始小剂量服用叶酸0.4mg/天,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预防神经管畸形。


第二阶段:确定怀孕


怀孕常见的表现:
停经、疲倦感、乳房变化、味觉改变。
尿液检查:(受孕2周后可用早孕试纸或到医院检查尿或血)。
妇科检查:(受孕6-8周后)。
B超检查:(大约受孕后5-8周)确定宫内是否有胎心胎芽。


第三阶段:建立《北京市母子保健健康档案》


完善建档化验:
心电图、血尿常规、血型、生化、乙肝五项、免疫三项、凝血功能、RH血型。


第四阶段:建档


第五阶段:产检


• 第一次产检(5~6周):
检查软产道及骨盆腔情况、妇科情况。除此相关疾病。对于(肥胖、有糖尿病家族史、高血压、年龄在35岁以上、巨大儿分娩史、有羊水异常和异常分娩史等)孕妇要如实告知。



• 第二次产检(11~13周):
听胎心。测量血压、体重,有条件的医院,可以通过B超检查NT(观察胎儿颈后皮肤透明带的厚度)。


• 第三次产检(妊娠16~20周):
产科复诊检查:测量血压、体重、腹围、子宫底高度、听胎心、血尿常规化验检查等,先天愚型的母血筛查又称唐氏筛查,于妊娠期15~18周进行,可同时做耳聋基因筛查。
孕妇年龄如到预产期≥35岁,不需做唐筛,需转诊上级医院羊水穿刺,如有要求也可选择无创DNA检测。


• 第四次产检(妊娠20~24周):
筛查严重的结构异常的畸形儿。产科复诊检查:测量血压、体重、腹围、子宫底高度、听胎心、血尿常规化验。B超检查(妊娠20~24周,必须进行彩超检查),24~28周所有孕妇进行75g葡萄糖筛查试验,进行糖尿病的筛查。
预约28~32周B超。



• 第五次产检(妊娠28周):
产科复诊检查:血压、体重、血尿常规、宫高、腹围、胎心测定、检查胎位。孕28~32周,B超了解胎儿生长发育情况。挂产科专家号进行骨盆测量及分泌物检查。


• 第六次产检(妊娠30周):
产科复诊检查:测量血压、体重,尿常规。预约37周B超。


• 第七次产检(妊娠32周):
产科复诊检查:测量血压、体重、腹围、宫高、听胎心、做胎心监护、血尿常规化验等。此次检查还应注意心理疏导及建议节制房事,预防早产。


• 第八次产检(妊娠34周):
基本同上。



• 第九次产检(妊娠36周):
产科复诊检查:测量血压、体重、腹围、子宫底高度、听胎心,胎心监护等:并抽血检查肝肾功能、凝血功能及血尿常规。孕36周后每周产检一次。


• 第十次产检(妊娠37周):
产科专家门诊复诊检查:测量血压、体重、腹围、子宫底高度、听胎心、尿常规化验等,分娩前的骨盆测量结合胎儿大小,对分娩方式提出建议(此时应开始分娩前的心理和物质的准备),了解母乳喂养的好处,临产征兆和入院流程等。


• 第十一次产检(38周过后):
随时都有分娩的可能。此时要留意分娩征兆:见红、腰酸腹坠、小便次数增多、阴道分泌物增多、胎动减少、体重不长、不规律宫缩。
一旦出现规律的子宫收缩,每次持续30~40秒钟以上,间歇10分钟左右,并持续时间延长、间隔时间缩短,宫缩强度增强,就应该及时去医院。
若阴道出血接近月经量,阴道流水或持续腹痛,或胎动明显减少或减弱,这不是正常的临产征兆,属异常征兆,也应及时就诊。



• 准备分娩。
若此时仍未分娩,仍应每周检查一次,进行胎心监护、B超检查、查看羊水及胎儿在宫内状况。近41周仍未有分娩征兆,需要征求医生建议,或者住院。妊娠最后3个月若胎动减少减弱,应随时就诊。


本文来源:妇产科医生木木